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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盐城工学院图书借阅制度

    作者: 王婷婷   审核人: 花爱军   文章来源: 办公室    点击数:   发布时间: 2023-09-05

    为了加强图书的管理与流通,积极满足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需要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(教高〔2015〕14号)有关要求,制定本制度

    1.读者凭校园卡借阅图书,全部图书实行开架借阅,各校区可通借图书,但必须在所借阅区域及其所在的校区归还图书。

    2.图书借阅数量与期限:本科生每人可借图书 10册(其中读协会员可借阅12 册),借期为 30 天;研究生每人可借图书 15 册,借期为 60 天;教职工每人可借图书26册,借期为 180 天。所借图书在寒暑假内到达借阅期限者,可在假期结束后的 7 日内归还,不作逾期处理。所借图书在法定节假日内到期者,应在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归还,不作逾期处理。所有读者逾期将交付逾期违约金 人民币0.1 元 /(册·天),特殊情况可经所在二级学院出证明,免其违约金。  

    3.图书续借:所有读者可续借 1 次。续借手续应在图书借阅到期之前的 7 日内办理;续借期自首次借书的到期之日算起;续借期限为 30 天。  

    4.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相互转借、代借;教职工调离我校、学生毕业结业时,必须还清所借图书资料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;学生中途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,其所借图书由所在二级学院学生科负责通知、催还。  

    5.联合培养研究生需借阅图书的,由研究生出具证明,再到图书馆办公室填写《盐城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办理借书证登记表》见附件后即可办证借阅。  

    6.由教师指定的学生急需教学参考书和设计用书,采取集体借书的办法:由所在院出具证明,各班干部负责办理借还书手续,所借图书资料于课程或设计结束后及时归还,每学期结束前必须全部还清。

    7.读者在图书馆内阅的图书,每次在书架上取书、刊阅览不得超过3册,阅毕后请归架或放在指定位置。

    8.读者在借书前,须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、缺页等情况;如发现则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声明,交由工作人员处理。



    盐城工学院图书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9月3日